广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广州是广东省的省会,是中国南方最大的海滨城市,广州位于东经113。17`,北纬23。8`,地处中国大陆南部,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广州临南海,邻近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属丘陵地带。中国的第三大河—-珠江从广州市中心穿流而过。广州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相传在远古时候,曾有五位仙人,身穿五色彩服、骑着嘴衔稻穗的五色仙羊降临此地,把稻穗赠给百姓,祝愿这里永无饥荒。从此,广州便有“羊城”、“穗城”的美称,“五羊”也成为广州的象征。广州既是中国也是世界名城,又是一座古城,因历史上有五羊仙子降临献稻穗的故事,广州又称为“羊城”和“穗城”,简称“穗”;广州一年四季如春、繁花似锦,除夕迎春花市闻名海内外,故又有“花城”的美誉。广州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地表接受太阳辐射量较多,同时受季风的影响,夏季海洋暖气流形成高温、高湿、多雨的气候;冬季北方大陆冷风形成低温、干燥、少雨的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1.4-21.9度,年降雨量平均为1623.6-1899.8mm,北部多于南部。1982年,广州被国务院选定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我国重点旅游城市。1999年1月,广州被评为优秀旅游城市。景观:白云山、莲花山、南海神庙、佛山祖庙、广州动物园等。